成都建工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龙泉驿区同安街道同安路101号自由假日6栋1单元9层16号住宅招商公告
成都建工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龙泉驿区同安街道同安路101号自由假日6栋1单元9层16号住宅招商公告
成都建工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同安路101号自由假日6栋1单元9层16号住宅现对外进行公开竞价招商,招商底价不包含物业费等其他费用,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房屋名称 | 面积 (㎡) | 用途 | 招商底价 (元/月/㎡) | 租金递增率 (每满24个月) | 竞标保证金 (元) | 租期(月) |
1 | 龙泉驿区同安街道同安路101号自由假日6栋1单元9层16号住宅 | 38.76 | 住宅 | 500 | 不低于3% | 500 | 12 |
一、报名条件及时间
(一)报名资格
承租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单位、个体经营者或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中不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不涉外。
(二)竞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相关要求
收款方户名:成都建工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款方户号:73010078801300000181
收款方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竞标人通过转账方式向出租方交纳相应竞标保证金,并备注清楚用途,如“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同安路101号自由假日6栋1单元9层16号住宅竞标保证金”。竞标保证金请于报名之前向出租方交纳,并将相应转款回单附于报名资料中,没有交纳保证金的竞标人,视为竞标无效。未中标人员的保证金我公司于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回;中标人员在与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竞标保证金我公司于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回;中标后未与我公司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我公司有权重新发起招商。
(三)报名时所需资料: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竞标保证金回单,意向报价函(模板见附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竞标保证金回单、意向报价函(模板见附件)。
(四)意向报价函等报名材料需用信纸密封,封面需写明意向项目名称,且封口处自然人需加盖手印,企业需加盖公章,确保密封性。
(五)报名时间: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7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六)报名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锦盛路2号2栋2楼物业经营中心,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二、确定承租方及租金收缴方式
(一)招租截止报名日期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则该意向承租方确认为该房屋承租方,按其意向报价函中的报价为出租价格进行出租。
(二)招租截止报名日期,房屋有两个或以上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该房屋按意向报价函中报价最高者确定承租方。
(三)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季度房屋租金和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500元,以后每季度为一个支付周期,承租方应在每个季度支付周期第一个月前15天向出租方缴纳本季度周期的租金,以此类推。
三、注意事项
(一)乙方未能按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应当按照当期应付月租金金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不足15日,按15日计;逾期超过15日(含)的,按1月计;若逾期超过三十日,除甲方收取所欠费用及逾期的违约金外,甲方将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房屋及场地,且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将全部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承租方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违约情况,由出租方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方违约导致出租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条款的情况,出租方全额无息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且不作任何损失赔偿。
(四)合同租赁期满,若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限内搬离该房屋,出租方可以采取停水停电、换门锁、清房、封门等必要措施收回房屋,该房屋内承租方所有物品由出租方处置。同时,承租方应当按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缴纳房屋占用期间费用。占用期间不足15日,按15日计;占用期间超过15日(含)的,按1月计;占用期间超过1月的,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请强制腾退,腾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同时应向出租方承担未交还房屋造成的损失。房屋占用费直接从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房屋占用费的,对不足部分出租方仍有追缴的权利。
(五)承租方延期支付租金,每日按当期应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出租方承担滞纳金;若逾期超过三十日且经出租方催告后承租方仍未在15日内缴纳的,出租方除收取所欠费用外,还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房屋及场地,且没收承租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
(六)承租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建设、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房屋。
(七)承租方、合作方或受托方在招商征集或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1至3年内不得参与公司资产招商项目:
1.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非法手段骗取成交结果;
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
3.将合同擅自进行转包或分包;
4.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5.合同终止后,拒不依约完成合同清算、退场等义务。
四、联系方式
高女士,联系电话:028-63955281
成都建工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4日
附件
意向报价函
成都建工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人(单位) (自然人需填写身份证号)自愿参与 (项目地址及名称)意向承租方报名事宜,并承诺以 元/㎡/月(仅接受以元为单位的整数倍报价)的价格以及3%的租金递增率/年进行报价。若存在相同报价,愿意服从贵公司安排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参与公开竞争,并愿意接受最终结果。
报价人(签字按手印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 期: